攸關全國69萬大小公司組織運作的公司法修正案,於今日經立法院臨時會審查通過,經濟部次長王美花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,劃時代的新公司法制即將展開,整體而言,除了建立更健全的公司體制外,也為創新創業帶來更大的利多。

經濟部指出,這次所提出的修正方向,包括:彈性化、國際化、電子化及公司治理強化等,普遍獲得立法院的支持。這次修正目的是為了打造優質經商環境及建構友善創新創業環境。值得特別一提的是,這次罕見地修正第1條的立法目的,新增第2項明定公司除以營利為目的外,並得採行增進公益的措施。這一條雖不是強制性規定,但將企業社會責任正式納入法律條文裡,明示我國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。

而為了因應今年11月的國際洗錢防制評鑑,公司法修正新增董監事及股東等資料的申報義務,但是,公司股東資訊應該要申報到什麼程度?備受各界關切,最後通過採年度申報制及異動申報制。換句話說,有異動要隨時申報外,在沒有變動的情況下,公司每年只須申報一次經理人、董監事及持股超過10%股東即可。經濟部提醒,這一條適用對象,除了符合一定條件可以排除適用外(例如國營事業或上市、櫃公司),其他所有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都要申報。

一般常看到的路燈維修車,其實也是高空作業車的一種,它的使用特點大致有折疊臂、曲臂、伸縮臂等幾個系列,每款的用途都不一樣,工作的性能也不盡相同,此種產品的特點大致有以下幾種:1、所有油缸均帶液壓鎖,即使油管斷裂也能保障安全 2、轉盤可360°旋轉3、具備應急下降系統 4、平臺帶有外電源,方便電動工具作業 5、易於跨越障礙 6、平臺、地面切換雙控制系統7、能在30%(16.5°)坡上作業8、能在30%(16.5°)坡度上行駛9、外接電源、蓄電池兩種動力源10、電液比例控制11、升降機構採用高強度材料製作,重量輕、強度高12、液壓支腿具備自動找平功能(選項) 13、升降、旋轉均具備緩衝功能、有效防止衝撞,高空作業車的優點則有:1、動力可採用市電、柴油機、蓄電池 2、支腿自動調平 3、適合室外複雜場地4、直接拖掛運輸 5、結構緊湊,重量輕、強度高6、工作鬥可180°旋轉,以便繞過障礙物,可在狹小空間內作業,綜合以上的特徵,想選到適合、實用的高空作業車將不再是件困難的事。

至於外界所關注的第173條之1過半股東可自行召集股東會規定(大同條款),王美花說,經過多方討論,最後增加股東的持股期間必高空作業車須3個月以上的門檻。而關於董事可查閱影印公高空作業車司資料、公司治理人員的設置、刪除法人董事,以及限制委託書選舉權等提案,經過充分討論後,最終並沒有被納入。

經濟部也表示,雖然在今天完成修法任務,但同時也是新責任的開始,為落實這次修法目的,還有很多子法要訂定,包括洗錢防制條文後續的申報程序及執行細節、電子申請及送達的實施辦法等,都需要立即著手研擬訂定。在訂定子法的過程中,經濟部仍將廣泛徵詢各界意見,使新公司法的施行與運作更順暢與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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